党委巡察组人员分工
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由组长、副组长、巡察联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由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经学校党委批准后确定每轮巡察的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巡察组组长原则上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其他人员从学校巡察人才库中抽调选配。
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按照组长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工作;联络员协助组长做好内外协调、日常管理和队伍建设;其他人员按照组长要求和组内分工,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