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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巡察工作规划(2020-2024年)
2021-04-08 09:0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十一届天津市委巡视工作规划》部署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切实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外国语大学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总体目标。坚持巩固、深化、发展,通过5年努力,使我校的巡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内监督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校各二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院政治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阶段性成效,基层治理效能有较大提升,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扎实实践,推动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天津外国语大学落地生根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政治巡察进一步深化。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准政治巡察内涵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开展监督检查,自觉把聚焦点、着力点放到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更加有力有效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广大师生权益、服务学校事业发展。

——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完善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巡察工作制度,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要求,加大整治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工作质效进一步提高。到2024年底,完成第二届学校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推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院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

——成果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更加明确、机制更加健全、督查督办更加有力,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用好问责武器,狠抓整改落实,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标本兼治。

——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有效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职能监督等其他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促进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共享共用,切实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巡察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巡察干部的选配机制更加健全,年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保持“严”的主基调,体现和落实全面从严、长期从严要求,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坚持政治为首、捍卫核心。坚持巡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始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下简称市教育两委)的组织指导下,学校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被巡察党组织和学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形成协调联动、全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震慑。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细致、全面彻底发现问题,切实形成有力震慑。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做到精准发现、精准分析、精准报告,以精准监督放大巡察监督效果。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紧盯巡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如实客观发现和报告问题,反复核实、反复印证,做实问题底稿,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开展监督,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坚持人民立场、依靠师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开展工作,着力推动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挥巡察密切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

政治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要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督促各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作用,重点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突出了解实施“十四五”规划、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好大学生就业,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复课开学双战双赢等重点任务和部署要求,抓落实促发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确保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聚焦师生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重点了解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监督责任落实,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重点发现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工程、后勤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师德师风、学生管理、选人用人、学术诚信、职称评定、人才招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广大师生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增强基层治理实效,重点检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和选人用人、干部担当作为等情况,发现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积极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各基层各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筑牢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三、落实落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

(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党委要坚决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研究部署;定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央、市委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旗帜鲜明提出意见,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及时研究决定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重要事项,解决巡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要立场鲜明,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处置意见。党委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重视和支持巡察工作,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职能职责,做好信息情况通报、人员力量支持,提供专业协助等工作,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二)落实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领导小组是学校党委直接组织实施、具体领导巡察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责任,带头研究、谋划、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副组长要主动协助组长工作,其他成员要主动担责,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要统筹谋划推进巡察全覆盖,提出巡察队伍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任务安排,跟踪了解巡察组工作进展,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进驻动员会和反馈会,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巡察办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能,协助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当好领导小组参谋助手,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根据市委“统配巡”“同步巡”“协作巡”“接力巡”的联动方式,周密组织实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工作,科学选配巡察力量,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对“统配巡”中派到本单位巡察组和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定期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教育两委报告上下联动工作有关情况。

四、坚决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巡察组织形式,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提高全覆盖质量。学校现有二级党组织20个,第二届学校党委任期内,原则上安排巡察8-10轮,每年一般安排2轮,每轮一般安排2个巡察组或者以“一托N”的形式巡察2-3个单位,常规巡察的现场巡察时间不少于20天。适时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或“机动式”巡察。

(一)扎实推进常规巡察。学校党委巡察全覆盖对象为各二级党组织。具体进度安排为: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总量的约15%2021年底前完成任务总量的约40%2022年底前完成任务总量的约65%2023年底前完成任务总量的约90%2024年实现全覆盖。

(二)不断深化专项巡察。根据中央、市委部署,结合学校党委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研究确定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紧密联系被巡察党组织实际,在更专、更准、更深上下功夫,严格把握巡察节奏,科学调配巡察力量,灵活运用工作方法,着力发现个性问题,找准要害问题,深挖根源问题,推动解决共性问题,切实发挥专项巡察威慑力。

(三)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根据中央、市委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审计、信访等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动态、机动选定巡察任务,哪里问题反映突出就去哪里,采取“小队伍、短平快、游动哨”的方式,开展“机动式”巡察。

(四)深入开展巡察“回头看”。在完成常规巡察全覆盖任务的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在党委巡察过的单位中,选取约20%的比例开展巡察“回头看”,重点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没见底的问题“再见底”,对没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形成持续震慑,巩固全覆盖成果,保持党内监督的韧劲和严肃性。

五、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加强信息公开,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推动立行立改。巡察期间,经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将被巡察党组织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置;对群众反应强烈、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的建议。

(二)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巡察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学校党委真实了解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研究提出巡察成果运用意见的重要依据。起草巡察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归纳问题,注重人与事、因与果、定性与定量、概括与具体相结合,做到客观精准、有理有据,直指问题、重点突出,言简意赅、语言准确,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巡察情况报告、个别谈话情况报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反映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相互印证、相互支撑。严格落实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确保问题支撑材料完整、关键信息明确、便于追溯核实,增强巡察工作的说服力。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重大问题,以及触及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的问题,应该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完善反馈移交机制。建立巡察反馈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增强严肃性、针对性和权威性。完善巡察反馈通报工作机制,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向分管校领导同志和学校相关部门通报巡察情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巡察情况,推动形成自上而下、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推动整改的有效机制。建立巡察移交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问题线索分类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宣传等有关部门办理。

(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内生动力,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巡察新发现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上次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结合起来,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五)强化督查督办和成果运用。巡察办要落实巡察整改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会同巡察组和学校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检查评价,建立巡察成果运用管理台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移交事项。分管校领导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以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座谈约谈等方式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和任务。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结合巡察移交问题或通报情况,履行好监督整改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踪督办,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六)严肃问责。对巡察整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由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六、加强规范化和干部队伍建设

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既要靠工作的规范化作保障,也要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支撑。

(一)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制度文件,不断健全完善学校巡察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树牢法治思维、问题意识和程序意识,把规范化、法制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和巡察队伍建设始终,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开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必须准确把握政策,必须严格执行“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巡察办部门建设,增强履职能力。按照“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的原则,严把入口关,选好配强巡察干部,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优秀干部,特别是拟提拔、重用的干部放到组长、副组长岗位上加强锻炼;把优秀年轻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放在巡察岗位上经受历练,发挥巡察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熔炉”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监督本领。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模范遵纪守法,严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坚决杜绝跑风漏气、以巡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要自觉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讲求工作实效,防止增加基层负担;要保持谦虚谨慎,与被巡察党组织干部打交道,避免简单生硬、颐指气使,口大气粗;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过紧日子;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好工防结合,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巡察工作。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按照市委巡视办和市教育两委巡察办的要求,加强对巡察信息数据的台账管理、动态管理和综合分析,提升巡察工作管理质量和效率,逐步提升信息化、功能化、智能化水平。

七、加强工作保障

(一)增强工作合力。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支持、配合,改进巡前信息通报,加强巡中支持配合,抓好巡后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放大巡察监督效应。被巡察党组织应当认真按照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通知要求,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巡察办要会同宣传部等部门抓好巡察工作宣传,把握宣传规律,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确保取得政治效果和舆论效应双赢;要注意发挥进驻动员会、情况反馈会等宣传教育功能,引导各二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巡察、主动配合巡察、大力支持巡察、自觉接受监督,以管党治党的新成效,凝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正能量,为保障“十四五”开局起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外国语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本规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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