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巡查工作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机构设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理论视野|下载专区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 首 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报送巡察“未巡先改”自查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2019-01-09 13:4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学校巡察“未巡先改”工作落实落地,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巡察“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津外大党〔2019〕9号)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如实报送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巡察“未巡先改”自查、整改及落实清单》(附件),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巡察“未巡先改”自查、整改及落实清单》一式一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睦南道28号院209室),电子版发送至xcbxcb@tjfsu.edu.cn。联系人:张守华,联系电话:81509207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外国语大学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党委巡察组 网站制作与技术支持:天津外国语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