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学校巡察“未巡先改”工作落实落地,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巡察“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津外大党〔2019〕9号)要求,请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如实报送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巡察“未巡先改”自查、整改及落实清单》(附件),并于2019年3月30日前将《巡察“未巡先改”自查、整改及落实清单》一式一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睦南道28号院209室),电子版发送至xcbxcb@tjfsu.edu.cn。联系人:张守华,联系电话:81509207。 |